|
明年1月起,我国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完全禁烟
公共场所禁烟 能否如期实现
阅读提示
我国控烟范围逐步扩大,明年起,禁烟令将走入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然而,这个目标能否如期实现,仍留悬念。
直到今天,我国尚未出台国家控烟中长期规划,而各地规定的禁烟场所均有不同,控烟执行标准不同,将使控烟实效减弱。
专家指出,除了法律手段外,禁烟最终有赖于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实行全面禁烟,关键是政府机关和领导要做表率。
5月10日,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司长杨青在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自2011年1月起,我国应当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
那么,我国公共场所能否如期实现全面禁烟?记者采访了部分专家学者。
“公共场所”缺乏统一概念
究竟哪些公共场所属于禁烟范围,我国尚无统一明确的概念。目前,不同城市规定的禁烟场所均有不同。
首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与教育学院教授崔小波认为,公共场所是指人群聚集,并供公众从事各种工作和社会活动使用的具有围护结构的公共建筑物、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的总称。一般来讲,涉及卫生管理的公共场所不能用功能来划分,而应从空间结构来考虑。
2008年5月1日,北京市政府制定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实施。根据规定,十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可以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的公共场所包括:餐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经营场所的服务区域;公园、游乐场等公共场所;飞机、火车、长途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等候室。
崔小波指出,公共场所禁烟规定应明确公共场所的概念,即除家庭居室之外的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均应划入禁烟范围。如果公民在上述场所违法吸烟,应该予以处罚。
中国预防医学会会长王陇德指出,中国政府已于2006年1月正式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并承诺在履约后5年内,实现公共场所100%禁烟。然而,直到今天,我国尚未出台国家控烟中长期规划,地方立法在涉及公共场所禁烟规定时,均允许设立吸烟区。
可喜的是,2009年,银川、杭州、上海三城市相继依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精神,出台或修订《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为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完全禁止吸烟提供了法律依据。 |